

观点网讯:7月31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发布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珠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发房产”)与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融华置地”)因合作合同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及变更反请求,并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受理通知书。
本次仲裁源于深圳融创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文旅公司”)此前就同一合作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及变更请求,主张珠海华发房产、深圳融华置地在配合尽职调查等方面存在违约,请求裁决支付违约金等,金额暂计482,000,000元(约4.82亿元)。
珠海华发房产、深圳融华置地则认为融创文旅公司存在违反“总部项目”义务等多项违约行为,据此提出反请求,要求融创文旅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等,反请求金额暂计481,500,000元(约4.815亿元)。
目前,融创文旅公司的仲裁申请及华发股份子公司的反请求均已被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同时披露,自前次诉讼、仲裁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不含本次反请求)涉案总金额约9.04亿元,约占2025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57%,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等为主。
加上本次反请求4.815亿元,公司累计诉讼、仲裁金额约为13.86亿元,约占2025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67%。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华发股份表示暂时无法判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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