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7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交易规则(下称“新规”)正式实施。“新规”是为优化A股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核心内容涵盖优化沪市基金收盘交易机制、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以及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
三大交易所协同优化机制
“新规”呈现出三大交易所同步推进的特征。在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方面,沪深交易所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由5%放宽至10%,而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的相关限制则维持不变。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将从科创板、创业板扩展至全部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上交所对基金收盘交易机制进行了统一调整。自7月6日起,包括ETF、LOF、REITs在内的沪市基金产品在14:57至15:00的收盘阶段,将由原本的连续竞价改为收盘集合竞价,且不可撤单。深交所则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并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以提升成交效率。
北交所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并加强对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监管,规定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20万股。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此轮规则调整是市场生态演进的必然选择,既是对前期制度漏洞的精准修补,也为注册制下“进退有序”的市场生态夯实了交易基础。东吴证券北交所首席分析师朱洁羽认为,这些调整有助于吸引中长期资金,增强市场活力。

投资者操作需应时而变
“新规”的实施对投资者交易操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投资者需调整沪市基金尾盘交易习惯。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芦哲指出,新规实施后,收盘价格更能真实反映全天多空均衡水平,减少尾盘异常波动,同时也降低了配置型资金的冲击成本,有利于提升全市场流动性。
其次,投资者应及时熟悉新增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该方式未设置投资者适当性门槛,交易时间延长半小时,按照收盘价成交,无法自主定价。田利辉建议,投资者应结合流动性评估成交概率,切忌盲目挂单。
最后,投资者需审慎参与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尽管涨跌幅限制放宽,但相关公司风险依然存在,且不同板块ST股票规则并不统一。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相关制度与规定,关注基本面情况和风险提示,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投资。(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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